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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浩心理
十四岁的男孩小莫,一年前开始出现情绪低落、烦躁,无法集中注意力学习,并有自伤行为。他在家人的陪同下前去精神卫生中心就诊,被诊断为抑郁症,进行了药物和心理治疗。
小莫的情绪经过治疗后好转,但是烦躁依旧,总是感觉身体不对劲。他害怕洗澡,不敢看自己刚刚发育的身体,不敢去公共厕所,感到男性的性器官很恶心。
半年前,他突然想到,如果自己是女孩,一切问题就解决了。那一天他非常开心,感觉抑郁症一下子好了,随之而来的是新烦恼,如何才能变成女孩?
小莫说,我没有抑郁症了,我的问题是不能变成女孩而带来的苦恼。
小莫的父母很着急,不接受儿子的判断,他们宁愿孩子得抑郁症,也不想儿子得“变态病”。小莫家的问题从儿子抑郁和学习成绩下降,变成如今“我的儿子是不是变态”。
小莫是什么问题?该如何治疗?小莫的父母该怎么办呢?
日前,我国首部《中国易性症多学科诊疗专家共识》(以下简称“共识”)正式发布,规范了易性症的诊疗流程,为患者、家庭、治疗师和医生提供了诊疗建议。
█ 什么是易性症?
易性症的两个特征:
(1)内在性别身份体验与出生生理性别不一致。
(2)强烈渴望通过激素或外科手术等方式使身体尽可能地与体验的性别身份相一致。
如果个体只是存在异性化的行为和体验,不强烈渴望改变自己的生理性别,则不属于易性症。
因此,并非女性化的男性或者男性化的女性就是易性症,“娘娘腔”和“女汉子”不是病。
更为重要的是,强烈渴望改变生理性别至少要持续2年以上才能被诊断。
在ICD-11和DSM-5中,不再使用“易性症”来病理化这种内在性别体验,取而代之的是“性别不一致”和“性别烦躁”,诊断内涵基本一致。只是对于成年人来说,不以严格的2年时间来作为硬性要求。
美国的诊断标准中,持续6个月以上即可以诊断。ICD-11中成年人“性别不一致”的病程标准比较模糊,用“持久存在”来表述症状的时间维度,但是对未成年人要求至少持续2年以上方可诊断。目前,《共识》中的国内专家依然建议2年的症状持续作为病程标准。
易性症患者一般在有性别意识的3-5岁阶段就会有性别不一致体验,在青春期性发育过程中表现的尤其强烈。大部分儿童的异性化举止并非是易性症,儿童的异性化举止80%以上在青春期后会消失。
如果童年并没有性别不一致体验,青春期后才出现,这属于突发型。需要注意的是,青春期的“易性”症状有时候是一种社会化表现,例如觉得变性很酷、彰显特别,也可能是家庭问题呈现,表达对父母的不满或家庭关系问题的索引。
易性症的患病率约为2-5/10万,近年来有上升趋势。一项最近报道显示,美国儿童性别重塑手术近十年增加了13倍,但是术后后悔者的比例也在增加。
█ 小莫是易性症吗?
小莫在情绪障碍之后体验到幻想性别一致的放松感,渴望改变生理性别,这种渴望持续半年左右,尚不能诊断易性症。
一是症状持续时间不足,二是性别不一致体验是在情绪障碍之后出现,不能排除是继发性症状,三是烦躁的体验是性别烦躁还是情绪障碍尚需鉴别。
小莫就诊后,需要持续随访至少2年时间,并同时治疗情绪障碍,方能明确易性症的诊断。
█ 易性症如何治疗?
易性症患者的终极渴望是改变生理性别,主要方式是激素治疗和手术治疗。
█ 激素治疗
激素治疗包括青春期抑制的激素治疗和成人性别确定的激素治疗,属于可逆性治疗,停止激素治疗后可恢复原先的生理功能。
合理的激素治疗可以帮助易性症患者缓解性别焦虑、改善心理健康,短期应用激素对于患者探索自我、评估是否继续进行不可逆的医疗干预具有重要价值。
《共识》中明确了激素治疗的条件,重要的前提有:
(1)明确的易性症诊断;
(2)心理治疗至少1年;
(3)无生育诉求或已进行生育力保存;
(4)未成年人需要监护人知情同意;
(5)能够规律监测和随诊。
《共识》加入了“至少1年的心理治疗”的建议(非必要要求),旨在避免尚在发展阶段的性别体验,因过早使用激素导致探索过程不充分,以更大程度保障患者尤其是未成年人的权益。
《共识》特别强调不建议私自使用激素,一定要在专业医生的指导下使用,否则会带来严重的后果。
█ 手术治疗
手术治疗即性别重置手术,大众俗称的“变性手术”,为不可逆治疗,即通过外科手段使手术对象的生理性别与心理性别相符,切除原有的性器官并重建性别的体表性器官。
《共识》在国家卫健委对申请手术者的条件基础之上做了拓展,专家建议手术条件应严格一些,主要包括:(1)对性别重置的要求至少持续5年以上;(2)未在婚姻状态;(3)年龄满18岁;(4)无手术禁忌证。
同时还应提供以下材料:(1)无犯罪记录证明;(2)易性症诊断证明;(3)经本人签字的手术申请书面报告;(4)直系亲属知情证明;(5)至少1年的针对易性症的心理治疗证明;⑥至少1年的现实生活体验证明材料。
《共识》加入了“至少1年的心理治疗和现实生活体验”的建议(非必要要求),旨在避免不可逆手术后的后悔,更大程度保障患者的权益。
█ 心理治疗
心理治疗是《共识》的重要内容之一,激素治疗和手术治疗的条件中都建议至少进行1年以上的心理治疗。
《共识》中介绍了易性症心理治疗的13项基本原则,其中最重要的两点是:
(1)心理治疗开展者必须接受过易性症专业培训并获得相应资质,具备胜任力。
(2)不把改变性别认同作为主要目标,协助患者去探索性别困扰,减缓性别不安。
心理治疗部分特别强调了我国文化背景下家庭治疗和家庭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性,家庭心理健康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
(1)该病是患者内心的性别感受与生理性别相反或不一致,从而使患者痛苦。
(2)该病的形成年龄非常小,性别不安是一种内心体验,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家人是不容易直接观察和发现的。
(3)该病的形成,与单亲家庭、父母离婚、父母教育不当无关,也不是患者上网参加易性症网群被诱惑所形成。
(4)该病的形成,不是患者的认知或价值观不正确造成的,不是患者主观故意所致,即使父母给患者施压强求其改变,患者也无力改变自己的跨性别性身份体验,只能增加患者的内心痛苦。
(5)建议家人向子女表明,即使孩子被诊断为易性症,家人都会继续爱他/她的。
(6)建议家人和患者观察症状变化至少2年,在此期间,可以先通过着装、公开的角色扮演,以适应未来的性别角色。有时个体的诉求是更自由的表达,而非单纯地转变为另一性别。
(7)建议患者“带病”努力完成学业和工作,积极参与人际交往,多与父母沟通,促进人格的健康发展,实现个人的全面发展。
该《共识》体现了多学科专家联合诊疗思维,展现了多元文化背景下的疾病观念和人文关怀精神,更加尊重患者性别探索的过程和体验,同时尊重文化背景下系统成员的作用和立场,是一部与国际接轨的易性症诊疗指南。
█ 小莫的治疗
小莫目前尚不能开具易性症的诊断证明,需要观察2年以上,同时接受心理治疗,尤其是家庭治疗,治疗的重点是帮助家庭和小莫探索性别体验,以明确符合内在期待的性别身份。同时,以女性身份生活的现实体验是探索性别体验的重要过程。
目前小莫不建议接受激素治疗,因为诊断尚不明确。不建议手术治疗,因为诊断尚不明确、年龄尚未满18岁。鼓励小莫带着性别困扰的体验,努力把自己的生活过好,鼓励家庭理解和支持小莫的性别异化表达。
同时,小莫需要接受针对情绪障碍的医学治疗。
接受心理治疗或现实生活体验后,小莫明显的性别困扰体验持续2年以上,在家长知情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尝试使用激素治疗,以进一步减缓性别焦虑,同时也可以帮助明确性别困扰的性质。
小莫年满18岁以后,如果强烈改变性别的意愿依然强烈,可以申请手术治疗。虽然成年人手术不一定需要家人同意,但是建议获得家人同意后进行手术,至少需要在手术前告知家人,这可以大大改善患者术后的生活境况,提升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