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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浩心理
01
我看到提倡对虐杀猫考生宽容以待的人,开始混淆“吃食物VS虐杀” ,把“昆虫海鲜VS哺乳动物”视为同等。
火锅涮活虾,和虐杀猫,这完全是两回事。前者是为了吃它,并没有享受把虾慢慢杀死的快感。后者也许会吃猫,但显然不是为了吃,目标明确是在享受虐杀的快感。
哺乳动物 VS 鱼虾昆虫,并不是说它们之间本身有什么不平等,而是杀昆虫和杀猫的人,心态完全不同。很多小孩都杀过昆虫,因为小孩子并没有把昆虫从感受层面视为生命。虐杀哺乳动物,则明确在虐杀一个生命。
动物之间是平等的,但杀不同动物的人,显然人格变态程度截然不同。吃和虐杀,也是两件事 —— 吃猪肉正常,屠宰场杀猪也正常,但是虐杀一只猪让它在极度痛苦中慢慢死掉,这绝对是变态。
02
虐杀猫的人,是潜在的杀人犯,因为他的兴奋建立在对他者的虐杀上,这是一种成瘾。
而且这种成瘾满足的阈值会越来越高。开始是虐只猫能得到满足,后面虐杀的频次要越来越高才行,最终要不断杀人才能得到满足。这位考生暂时没杀人,是因为不想承担法律后果。而虐杀自己家的宠物,在中国不违法,所以他选择虐杀猫来满足自己。
那些说什么“要给年轻人一个改正错误的机会”的理中客,稍微用点逻辑:只有当你认为一个事情做错了,才会想要改正。嗜血虐杀是他变态人格的底层需求,就像狼爱吃肉一样,狼会认为自己捕猎是错误吗?狼只能知道:大白天去羊群捕猎会挨枪子。
同样的,如果杀人不违法,或者他认为自己找到了杀人而不被发现的方式,他就会杀人。
除非他真的不想这样下去,那么他会主动找精神科医生、心理医生治疗自己。而不是伪装成正常人一样考研博取功名。
这样的人,智力学识越高越危险。因为社会地位越高,越容易取得他人信任,越容易找到隐蔽的杀人方式。
在我看来,不仅这位考生不应该被录取,把他养成变态的变态父母也不应该得到任何上升通道。
图:虐猫犯网名“血肉艺术家”。